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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原公司不将其土地分给新设立的公司,则不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根据《土地管理办法》,到土地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按照土地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就可以办理土地变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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