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企业破产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破产程序为:
1、由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2、政府有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受理,其中,公用企业和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和取得坏债担保的两种情形不予受理;
3、债权人可以申请和解与重整;
4、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有关人员中指定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成员,进入清算程序。
破产程序包括三种。不能把破产案件简单地归结为清算倒闭事件;破产清算是公平清理债务的一种方法。我国《企业破产法》励当事人积极寻求以避免企业倒闭清算的方式来公平清理债务。
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一定的可转换性。在它们之间,当事人有一定程度的选择自由。具体说,包括以下要点:
(1)债务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和解程序或者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可以选择适用重整程序或者清算程序。
(2)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债务人或者其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3)债务人申请适用破产清算的案件,在破产宣告前,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债务人也可以申请和解。
(4)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或者和解程序后,可以在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特定事由时,经破产宣告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5)债务人一旦经破产宣告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则不得转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二、宣告破产的程序
破产由法院宣告。宣告破产前,必须对破产案件进行审理。审理方法由法院决定,可以依职权调查,可以进行言词辩论,也可以两种方法同时采用。审理后,确认具备以下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①具备法定的破产原因;
②债权人具有申请破产的权利;
③债务人具有破产的能力。
宣告破产要使用书面裁定。破产裁定书必须记明宣告破产的具体时间,确定呈报债权时间,确定调查债权和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宣布扣押命令,采取保全措施。
企业破产不是简单的清算,倒闭,只是说破产清算是最简便的一种,也是最公平的一种清理债务的方法。在破产程序方面,分为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如果是要申请破产,必须要由债权人来提出,然后由政府的相关部门对该申请来进行受理,审查结果出来之后,债权人还可以申请和解,最终进入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