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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前六个月可撤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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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前六个月可撤销的情形

市场是检验公司发展好坏的最重要的指标,如果没有通过市场检验,公司就会破产。破产后依法律程序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偿职工工资、公司债务等,清算完后,该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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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前六个月企业的哪些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5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  

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自己的债权。  

破产企业有前款所列行为的,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