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律师解答>公司经营解答>不正当竞争律师解答>不正当使用商标的情形

不正当使用商标的情形

法律知识站 人气:7.57K
不正当使用商标的情形

商标就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用户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在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恶意注册商标的不正当手段有哪些

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

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作为合作者,他们是最清楚被抢注人的商标使用情况的,有的在合作期间,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

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

上述所列几种不正当手段,共同之处在于他们剽窃他人已经使用但未来得及申请注册的商标,在他们所申请注册的商标上并未凝聚自己的智慧和创意,他们实质上采用了欺骗的手段,用合法的形式掩盖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本质,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综上所述,认定商标恶意抢注有一定办法,从构成要件上看,必须有行为人主观出于恶意、行为上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抢注商标,在客观要件上是成功注册。商标的持有人一旦发觉商标被恶意抢注的,应该果断采取措施维权,比如提出商标异议或者申请撤销商标。

TAG标签:#正当 #商标 #知识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