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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九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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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标准为癫痫轻度、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九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