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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不交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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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不交个人所得税吗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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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

委托代理就是代理人以书面的形式委托代理人行使代理权。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有以下几点:

1、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委托代理终止的例外:

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

1、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3、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4、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