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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工资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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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龄工资如何计算

工龄工资如何计算

第一条 目的

企业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人才的竞争,因此为了尊重和留住有价值的老员工,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为企业长远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和作出更大的贡献,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第二条 适用对象

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 设定标准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工龄为一级,每月工龄工资为10元;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的员工工龄为二级,每月工龄工资为20元,以此类推,每年满一年,工龄增长一级,每月工龄工资增长10元,上不封顶。

第四条 工龄的计算

每年的5月份开始计算工龄并调整工龄工资,必须以年满12个月以上为一个工龄级,比如2012年4月份之前入职的,2013年才可以享受工龄级别的升格;2012年5月份(包含5月份)之后入职的,2013年不享受工龄级别的升格,就没有工龄工资

第五条 工龄工资的计算(举例说明)

例:某员工于1992年11月份入职,那么该员工应于2012年5月的工龄工资调整,工龄级别为19级,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10元*19=190元整;某员工于1992年3月份入职,那么该员工应于2012年5月的工龄工资调整,工龄级别为20级,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10元*20=200元整

第六条 员工辞职后又复职

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级别和工龄工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级别和工龄工资。

二、工龄什么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应当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即在劳动者入职之日开始计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另外,对于军人军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三十七条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退伍义务兵安置工作随用人单位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意见》(国发[1993]54号)第五条规定,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因此,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发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时,退伍、转业军人的军龄应当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工龄工资如何计算以及工龄的作用如上所述。工龄工资并没有国家的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都是由用人单位自己决定的。有的企业并没有工龄工资的有关规定,这样也是合法的。有的用人单位为了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则会规定工龄工资。因此,想要了解有关工龄工资的问题还是需要查看自己单位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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