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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撤销权是形成诉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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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来说撤销权是形成诉权吗

一般来说撤销权是形成诉权吗

撤销权不都是形成诉权,赠予撤销权就是形成权,但不属于形成诉权。形成权是指单方行为就能引起法律关系的变化,而不需要以对方的同意为要件,通常是以明示方式行使,通知到对方即可以生效。除赠予撤销权外,需要通过诉讼方式完成,属于形成诉权。

形成权分两种:

第一个形成诉权,只能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提起。好像只有四种,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情势变更而带来的变更全或者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有点争议,法律规定可以起诉,实际上是不能通过通知撤销)

第二个单纯形成权,可以通过书面或者口头通知的方式依单方意思表示直接形成法律效力。比如效力待定合同中的追认权,善意相对人在效力待定合同中的撤销权,合同中的解除权,等等,非常多。

二、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

如果双方在撤销权的行使上产生争议的话,可以依据有关撤销权行使标准。以下是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且不具有无效或可撤销的因素。另一方面,债权必须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发生之前就已经有效存在。

(二)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

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是撤销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没有此条件也就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1、放弃到期债权。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2、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他人;

3、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如将价值30万的汽车故意以8万价格卖掉。

(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1、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并没有成立和生效,或者属于法律上当然无效的行为,或该行为已经被宣告无效等都不必由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2、财产已经或将要发生转移,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

(四)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这是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判定标准。判断债务人的行为是否有害于债权,一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债务人的行为是否导致其财产减少。如果债务人的行为并未减少其财产,例如有充分对价的买卖、互易、租赁、借贷,则不构成有害于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财产的减少是否导致债务人无资力。如果债务人之行为虽然导致其财产减少,但并未达到债务人没有清偿资力的程度,即无资力状态时,则不能说该行为有害于债权。

(3)债务人行为与无资力之间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否则其无资力系由其他原因引起,则不发生撤销权。

一般如果撤销权是通过诉讼方式来进行的话,那么就属于形成诉权。否则其他方式所进行的撤销权不属于形成诉权,比如赠与的撤销权,其属于形成权的另一种,是单纯形成权。单纯形成权只需要较为简单的方式就能够直接产生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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