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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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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金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定金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通常情况下,如果想要解除合同,可以是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况,也可以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如果有定金的话,那么定金通常是不能拿回来的。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通常情况下,如果我们想要解除合同,可以是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况,也可以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如果有定金的话,那么定金通常是不能拿回来的。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协议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协议)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二、定金什么情况下可以退?

定金是指当事人先支付一部分费用给另一方,为了给债务履行做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双方自由决定,当时最高不能超过总费用的百分之二十,超出的部分不具有法律效益。预付的定金当事人双方要签订合同,达成约定,规定支付的日期和具体金额,合同存在时,定金有效,合同不存在,定金无效。收到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要支付双倍定金给债务人。

定金具有双重担保的作用,以下几点时债务人有权要求收受方返还定金:

1、收受方没有关于商品的所有权,不具备商品的出售资格,导致最后签订购合同无法生效,合同无法达成,收受方要退换定金给另一方。

2、收受方有欺瞒的行为,债务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定金合同。

3、双方因合同内容打不成一致意见。

4、买卖双方都没有错误,但是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买卖合同没有能够成立。

在合同的签订的过程中,是经常会遇到相关的定金、违约金以及一系列金钱的规定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相关的民事纠纷的时候及时的诉诸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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