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法律职场>合同事务>合同纠纷>装修的东西能拿走么? 租房合同解除了

装修的东西能拿走么? 租房合同解除了

法律知识站 人气:1.54W

      现今社会,房价日益高涨,许多人都选择了租房住。那么,租房者在合同到期后自己花钱办的装修,能否带走呢?

租房合同解除了,装修的东西能拿走么?

      原则上,装修出租房要首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其次,视装修物的性质而定,装饰物分为附合和未附合。

      在租房过程中,常见的有哪几种情况需要注意呢?

       一、租房合同期满

      租客经房东同意后装修的,租赁合同期满后可由租客拆除,对于“未形成附合的部分”可以带走。如:钉在墙上的风扇等

      租客经房东同意后装修的,租赁合同期满时,租客不能请求房东补偿自己“附和装修”的费用。除非房东和租客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告到法院,法院也不予支持。

       二、因房东违约导致合同解除

      原则上因为房东违约导致合同解除,那么“未形成附和的部分”可以由租客带走。并且有证据证实房东违约的,租客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剩余租期内装修物残存价值损失费。

       三、因租客违约导致合同解除

      因租客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租客不能要求房东赔偿剩余租期内装修物残存价值损失费。

      但是,房东同意对装修物补偿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之内给予适当补偿。

       四、双方共同违约

      因双方共同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期内装修物残存价值损失费,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当相应的责任。

       五、自然因素【拆迁,地震,海啸等等】导致合同解除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期内装修物残存价值损失费,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按法律规定的办。

       六、未经房东同意装修

      未经房东同意装修造成的费用,由租客自己承当。房东可以请求租客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最后提醒广大的租客朋友们,对于房屋的装修物是否拿回要区别对待。因为造成他人财物损坏的行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所有最好事先和房东协商,协商无果的可以通过法律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TAG标签:#租房 #装修 #拿走 #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