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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共同承揽,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完成承揽工作。共同完成承揽工作的人称为共同承揽人。《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六条 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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