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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可不可以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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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是不可以并用的。
由于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属违约定金,具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两者不可并罚。
其次,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适用关系。
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对损害赔偿金额的预先确定,因而违约金与约定损害赔偿是不可以并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可不可以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