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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发货地是否是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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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发货地是否是合同履行地
律师解答:可以是。律师解析:民法典》中发货地可以是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确定方式是:
1.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履行地为准;
2.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
3.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
4.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
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
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