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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诈骗罪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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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如下:
1、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诈骗人有故意通过欺骗的手段来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财物。这种非法占有,不是挪用、也不是借用,而是有据为己有的意思。
2、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了欺骗手段
诈骗人利用了一些欺瞒的手段,掩盖真实的情况,骗取受害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
3、骗取财物并数额较大
诈骗人骗取的财物达到了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融资租赁合同诈骗罪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