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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合同上签别人的名字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若被那个人(被签署的名字的主人)追认则有效,其不追认则无效。《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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