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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的分配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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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时房产的分配是怎样的?

离婚时房产的分配是怎样的?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1、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视为双方按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2、婚后按揭买房,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以子女名义登记,夫妻共同还贷;在这种情况下,首付可以认定为只赠与投资者的子女。离婚时,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首付部分应认定为投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3、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以子女名义登记的,视为只赠与子女。财产视为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财产; 

4、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以一方名义登记,取得房产证的,应当属于买受人的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5、婚后一方或者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无论房产证以哪一方名义登记,该房产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哪一方拥有房屋,取得财产的一方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另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综上所述,如果夫妻都想要离婚,那么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此时还需要双方就离婚事项作出协商约定,并且要求达成了一致才行,不然的话就无法以这样的方式离婚,而只能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还有可能达到离婚的目的。需要注意的是,法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当事人在选择的时候,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并非必须要先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能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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