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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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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只要夫妻双方离婚,就必然会牵涉到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离婚夫妻能就此事达成协议那是最好不过,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只能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的判决。

关于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离婚时对于财产分割,首先要区分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有不作分割;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才作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一方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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