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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司法解释之彩礼没结婚是否能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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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司法解释之彩礼没结婚是否能退还?

一、民法典司法解释之彩礼结婚是否能退还?

没有领结婚证相当于没结婚,彩礼是可以要回的。

1、男方需举出何时何地向女方交送彩礼的书面证据或者证人证言,包括彩礼的名称、数量及价值。

2、谁主张,谁举证。女方无需自证自己是否收到彩礼,只要对男方提出的主张加以反驳即可。但如男方提出了交送彩礼的证据,则女方须就是否收受了彩礼、所收彩礼的具体情况进行举证。这方面要根据男方的举证情况来决定己方的取证、举证内容。一般情况下,此类案件双方的书面证据较少(书面的主要就是购物发票之类),大多是证人证言方面的证据。

3、嫁妆的问题。同样需提供购买、陪嫁到男方方面证据,至于已被损坏,可根据发票或收据计算出金额,男方应予退还或折价赔偿。

4、所述的这些费是没有要求男方赔偿的法律依据的。诉讼费则是由法院根据谁败诉谁承担的原则判决的。

5、基于双方没有登记结婚,此类案件对订婚中自愿赠与的财物,对于交付的信物,一方要求归还的则应归还。

二、彩礼返还的条件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解释虽然没有概括应当返还结婚彩礼的所有情形,但在法律上肯定了在一定条件下,收受的结婚彩礼应当返还。

遇到男方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情况,如果可以确定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方起诉时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在两人分手后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将彩礼返还给赠与人。若对方拒不还,男方可以以婚约财产纠纷的名义向法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