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法律生活>婚姻家庭>彩礼>民法典关于彩礼返还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关于彩礼返还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知识站 人气:2.35W

民法典关于彩礼返还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一、民法典关于彩礼返还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对于返还彩礼并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但是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结婚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之所以要作出如此规定,是因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给付彩礼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如果对彩礼问题完全不管,可能会使一些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彩礼本是传统民俗,是缔结婚姻关系的两个家庭沟通感情、表达诚意的媒介。彩礼虽然以金钱和贵重物品流动为表征,但是其象征意义又不止于财物的交换。但是,畸高价值的彩礼已然本末倒置,让婚姻沦为买卖。

TAG标签:#彩礼 #民法典 #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