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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必须在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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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必须在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吗?

一、离婚必须在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吗?

不需要在领取结婚证所在地办理。根据《民法典》规定,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而不需要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若公民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公民还可以异地申请诉讼离婚,具体需要咨询当地人民法院为准。

协议离婚,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原告必须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起诉书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住居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二、登记离婚的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

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

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这是因为,协议内容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双方如果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要执行协议就相当于抽空了其存在的基础。

离婚不一定去结婚登记的地方,男女双方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部门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

夫妻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当场有效,在离婚协议书中应该明确财产归属问题,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双方可以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书中需要有双方的签字,能够表达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愿,要携带协议书,离婚所需要的材料,去民政机构办理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之后,协议书产生法律效力,可以约束夫妻双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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