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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财产纠纷诉讼费计算依据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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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案件财产纠纷诉讼费计算依据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财产纠纷诉讼费计算依据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财产纠纷诉讼费计算依据是,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诉讼费是50元至300元,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离婚案件财产纠纷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三、离婚案件财产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综上所述,在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件中,请求人民法院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总额不同,诉讼费也不一样。一般情况下法院立案后会通知原告先交纳案件的受理费,但是除了受理费之外,起诉过程中还有可能会产生申请费,证人出庭作证的住宿费,误工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