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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案件应该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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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案件应该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涉外婚姻案件应该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国内起诉离婚的,由结婚登记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向国内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都有权管辖。

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法院起诉的,国内的受诉法院有权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双方均为外籍人士的,一般不予受理,但如下情形我国法院可以具有管辖权:

在中国登记结婚的,被告在中国有经常居住地;

未在中国登记结婚,双方一致同意由我国法院管辖且确需由我国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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