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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危险驾驶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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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高人民法院危险驾驶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危险驾驶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如果构成危险驾驶罪,可能会判处一个月到两个月的拘役。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二、醉驾200以上一般判几个月?

判决结果要根据醉驾后果来判定。

1.醉驾时酒精含量超过200毫升情形较为严重,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具体判决结果还需结合醉驾造成的后果综合来判定。

三、醉驾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属于醉驾。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如果血液的酒精含量达到了80毫克的话,就属于是醉驾了,也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的。如果醉驾200以上的话,一般要根据追加的后果来判定需要判多久的实刑,或者是接受什么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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