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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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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劳动者同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一般是三年一签。如果到期后,经过双方协商,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天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然后单位人事部门会处理。那么解除劳动关系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小编为此整理了相关资料,我们一起看看吧。

解除劳动关系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解除劳动关系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在3日内向劳动者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直接送达给劳动者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共同居住成年直系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信日期为送达日期。劳动者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采取公告送达,通过市地级以上新闻媒介通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劳动者转为失业的,用人单位应在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和档案移交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者失业后,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二、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员工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 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解除劳动关系纠纷如何解决?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所以,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综上所述,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该及时清算工资,帮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果涉及到经济补偿的,单位还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就是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的一般程序。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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