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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身出户”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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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净身出户”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中分割财产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以下5种情况,双方签订的净身出户协议是无效的:
一、约定一方提出离婚则“净身出户”,所有家庭财产归另一方所有,属于无效的约定。
二、“忠诚协议”内容本身就不合法或违背道德,属于无效的约定。
三、“忠诚协议”本身并不平等公正,属于无效的约定。
四、协议中有关财产部分的承诺意思表示不真实,属于无效的约定。
五、协议并非自愿签订,属于无效的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净身出户”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