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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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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大家都说劝和不劝离,所以,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是很常见的事情。如果夫妻双方对于离婚这一事情存在异议,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话,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会驳回这一离婚请求的。小编搜集了一些有关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如何处理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怎么处理?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怎么处理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之后,如果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并不满意的话,可以再次提起诉讼。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坚持要离婚,而另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夫妻双方之间难以达成一致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驳回这一离婚诉讼请求,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二、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通常不会判离的原因

依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法院判决离婚需要具备法定的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这些情形包括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下落不明。先不说符合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很少,即使存在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实践中也通常因为证据不足等原因而无法满足法定判决离婚的条件。

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三、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原因有两种情况

1、真诚悔过,不想离婚。虽然生活中夫妻之间会因为一些生活上的琐事经常发生口角,但被告放不下与原告之间的感情,不管原告想离婚的决心多么坚决,被告仍想挽留。

2、被告明知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但对于夫妻共有的财产,被告想独吞或者想得到大部分。为了转移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故意拖延时间不同意离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对于第一次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需要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而这六个月的时间,则为对方恶意转移财产提供了可乘之机。为此,当事人要做好防止财产转移的准备,以免造成自己财产权益的损失。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之后,如果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并不满意的话,可以再次提起诉讼。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坚持要离婚,而另一方坚持不同意离婚的,夫妻双方之间难以达成一致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驳回这一离婚诉讼请求,关于这一具体问题,大家可以咨询本站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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