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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法院准予撤诉六个月后才能再起诉。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受六个月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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