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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婚姻无效和离婚是一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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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婚姻无效和离婚是一回事吗

判婚姻无效和离婚是一回事吗

并不是一回事。婚姻无效和离婚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离婚是建立在合法的婚姻基础上,而婚姻无效,是因为存在不能办理结婚而违背了法律规定办理了婚姻登记,所以办理的结婚证是无效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并且无效婚姻自始至终都是属于无效的。

二、判决婚姻无效和离婚的区别

1、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

2、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的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是在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婚姻本身具有违法性。

3、行为的效力和时效不同。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且为当事人生前的法律行为;而宣告婚姻无效则表现为该婚姻自始无效,既可以发生在该婚姻关系当事人生存期间,也可以发生在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以后。

4、请求权人不同。离婚只能由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请求权的行使仅限于婚姻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人不能强迫、干涉;而婚姻无效请求权的行使可以由男女双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

5、处理的程序不同。对于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对于争议权益的处理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因而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解决;对于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当事人的处分权受到国家的干预,人民法院不适用调解,应当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6、法律后果不同。离婚的法律后果在于解除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身份关系的同时,还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无效婚姻不享有《民法典》赋予配偶应享有的权利,如夫妻财产权等,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等。

无效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不合法的,并且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人民法院在判定裁决之前也是不会进行调解的,会宣判无效,无效婚姻也不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人民法院的判定裁决书就是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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