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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还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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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次起诉离婚还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不需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如果在6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法院基本是要判决离婚的。起诉离婚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房产过户注意什么?

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在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不过务必要到民政局盖公章,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是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一般提起第二次起诉就已经说明感情已经破裂了,法院在第二次一般都会判离婚的,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离婚后已经明确了房产所有者,需要及时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正常情况下,一周内就可以拿到新的房产证。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等待法院的判决的房屋归属权生效后,才可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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