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法律生活>婚姻家庭>离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法律知识站 人气:2.32W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四条还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也就是说,法律虽然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从审判实践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看,“确有必要”的情况,目前一般是指女方因通奸怀孕(不包括女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而导致怀孕)的情况。男方在女方通奸怀孕后或在女方分娩一年内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就应受理的。从立法精神上看,法律上限制男方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的离婚起诉权,不但是为了婴儿的正常发育成长,也是为了女方的身心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TAG标签:#男方 #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