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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养老人能继承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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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女不养老人能继承遗产吗?

子女不养老人能继承遗产吗?

子女不赡养老人,也是拥有继承权的,但是老人可以因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不指定子女为继承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所害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继承权。

(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与(一)同,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此处要求虐待被继承人的必须情节严重而遗弃被继承人没有情节严重的要求;另外,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此种情形若继承人后来悔改的并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因此这种情形下有过错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绝对丧失。

(四)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但是不以此为限,有其他情形可以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也会导致丧失继承权。

综合上面所说的,子女不赡养老人与是否可以获得继承权这个是没有关系的,对于子女来说是属于第一顺位继承者,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获得这笔遗产的,所以,是否可以得到就要看老人的意愿是怎么样的,从而才能保障到遗产可以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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