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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很强的法律效力,但是在一些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比如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遗嘱给儿女了,则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比如B先立遗嘱把一栋房产产权给C,后来B又把该房产转卖了,房产产权发生了转移,遗嘱当然失效);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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