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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遗嘱继承是否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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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遗嘱继承是否要公证
律师解答:需要。律师解析:遗嘱继承不是一定需要公证
根据相关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满足意思表示真实、遗嘱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即可依法生效。
是否公证不影响其效力,只是经过公证,证据效力更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