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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结婚登记可以带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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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结婚登记可以带孩子吗?

一、根据相关规定结婚登记可以带孩子吗?

根据相关规定结婚登记可以带孩子的, 如果婚外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按照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计算基数分别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男女一方无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其社会抚养费由另一方缴纳,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没有结婚证可以开出生证明,但是需要先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交罚款),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正规医院生孩子都给开孩子的出生证明。只跟母亲的不用结婚证 跟父亲的话就要做亲子鉴定补充说明一点,没有结婚证,准生证,孩子是不能上户口的。未婚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三千元社会抚养费。 婚外生育子女的,对男女双方按照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计算基数分别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二、其他法律规定

第四十四条 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应当按以下规定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居民按照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实际收入超过当地乡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违法生育或者收养二个或多个子女的,依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以下简称规定的计算基数),按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人数为倍数,从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不能确定违法生育或收养行为发生时间的,按发现时上年的收入水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五)一胎生育二个或者多个子女的,按生育一个子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

(六)男女一方无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其社会抚养费由另一方缴纳。 乡、民族乡、镇或街道适用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倍数,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所以,国家对未婚先孕这种情况是有着心理预期的,一般没有结婚证却办理出生证明的,要加收罚款。虽然国家有关机关用了这样的措施,但是对打压未婚先孕状况还是有些一定的作用,也能够让社会产生一种正确的婚姻观

我们国家结婚的必备条件是法律当中明确规定的,其次就是结婚需要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办理相关的手续,在结完婚之后,孩子出生是可以办理出生证明以及上户口的,这时候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可以带孩子,当然,如果,违反计划生育生孩子需要进行社会抚养费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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