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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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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待遇是:
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