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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费标准上限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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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抚养费的上限没有规定,只要是在子女正常的生活学习范围内的费用,都是合理的,都是需要支付的。
具体抚养费支付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人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
2.无固定收人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人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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