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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补领身份证程序如下: 1.申领人带本人的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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