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律师解答>婚姻家庭解答>同居律师解答>同居共有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

同居共有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

法律知识站 人气:2.28W
同居共有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夫妻共有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一方有权擅自处分吗

夫妻财产为夫妻共同共有,法律规定须经夫妻双方同意一致才能对财产进行处分。但若是将房屋出卖给第三人,而第三人却不知道是夫妻一方的单独行为,则此处分行为对第三人有效。这有专门的制度进行规定,善意取得。总的来说,登记人无权处理,但第三人却有可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