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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房产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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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房产遗嘱注意事项:
1、自书遗嘱和代写遗嘱等书面遗嘱都需要遗嘱人的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
2、口头遗嘱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其法律效力比书面遗嘱和录音所立的遗嘱效力低,即可以用书面遗嘱和录音所立的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3、遗嘱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房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立房产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