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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赔付前要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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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赔付前要注意事项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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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搜集证据

寻求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是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条等。

2、明确遭遇工伤单位的名称和住址

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而言,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及地址,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便无法索赔。

3、明确单位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的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发生工伤后一年内申请。

综上所述,工人提出工伤认定,社保局受理并认定为工伤的,下面就要鉴定具体伤情,也就是工伤等级,最轻的是十级工伤。根据规定,从提出申请到拿到补偿款应该不超过两个月。工伤赔偿款由工地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承担,其中工伤基金支付大部分,包括伤残津贴、伤残补助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