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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江阴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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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江阴那里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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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司法鉴定机构如何申请登记

司法鉴定机构在我国的司法活动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司法鉴定机构对一个地区的司法活动的正常履行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那么,对于江阴市民来说,江阴司法鉴定机构如何申请与登记呢?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事项

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鉴定机构负责人、资金数额、仪器设备和实验室、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等。


  二、申请条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

2、有不少于20万至10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3、有明确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

4、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

5、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

6、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3名以上司法鉴定人。


  三、申请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证明申请者身份的相关文件;

3、住所证明和资金证明;

4、相关的行业资格、资质证明;

5、仪器、设备说明及所有权凭证;

6、检测实验室相关资料;

7、司法鉴定人申请执业的相关材料;

8、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材料;

9、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

申请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除应当提交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司法鉴定机构章程,按照司法鉴定机构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司法行政机关报核其机构名称。


  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

司法鉴定机构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后,方可依法开展司法鉴定活动。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除应当经拟设分支机构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外,还应当报经司法鉴定机构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意。


  六、保障制度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参加司法鉴定执业责任保险或者建立执业风险金制度。

以上就是关于江阴司法鉴定机构如何申请与登记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文章详细说明了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申请材料以及不同种类司法鉴定机构的申请步骤及之间的不同点。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江阴司法鉴定的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师365网无锡本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