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法律科普>鉴定>其他鉴定>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法律知识站 人气:3.24W
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工伤伤残鉴定所需材料有什么?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工伤伤残鉴定所需材料有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