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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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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何 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题目,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流动。交通事故常见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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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何做伤残鉴定

1、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比较合适

损伤治疗初期可能好转可能恶化,因此需要有一个医学观察期,以达到稳定状态,一般损伤最少三个月以后才可以评残,颅脑损伤严重的需要六个月以后。法律没有具体明确的鉴定时机的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法医说的三个月到六个月,是医学临床上的经验习惯,属于是医学上的规定。

当事人应该把握伤残鉴定的时机,在期限届满的同时,及时申请鉴定,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伤者的病情会逐渐恢复,如果不及时鉴定,可能使本来能够评定伤残的,评不上伤残,或评定的伤残等级降低。

2、交通事故构成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所指的伤残确定标准主要依据造成受害人器官部分或全部功能丧失,即不仅伤而且残,只有致残后,才可能构成伤残。

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构成伤残,是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不是医院。根据本律师的经验,只要有以下情况的,一般都能构成伤残。1、肋骨骨折四根或以上的;2、骨折后动了手术,打了钢钉或者是钢板的;3、半月板受损,动了手术的(有的没有动手术,也可以鉴定上)。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的标准,具体可以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年12月1日发布并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伤人员伤残评定》。

3、如何确定伤残鉴定的项目

伤残鉴定的项目有: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后续医疗费鉴定、三期鉴定(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对于医嘱上写明需要进行二次手术的,但当事人又想尽早起诉的,可以申请后续医疗费鉴定。

4、如何选择鉴定委托人

交通事故案件中,伤残鉴定是关键环节,不仅选择鉴定机构非常重要,而且如何选择鉴定委托人也是非常有技巧的,伤残鉴定的委托机关有两种选择。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残的情况下,肯定是需要根据造成原实际伤害来进行伤残鉴定的。需要注意的是,为了确保伤残鉴定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一般都需要在人员医疗救治结束后进行,避免在没有得到安全医疗的情况下伤残鉴定的误差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