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站>法律科普>鉴定>司法会计鉴定>重度抑郁症的司法鉴定

重度抑郁症的司法鉴定

法律知识站 人气:7.62K
重度抑郁症的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为了弄清楚事实的真相、方便诉讼中维权等等,一些受害者觉得自己因为某起问题而导致身体上有相应的损害,比如患有了抑郁症的可能,需要鉴定赔偿,那么,抑郁症能做司法鉴定吗?本站网小编为你打听到了相关内容如下。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抑郁症可以鉴定出来吗,属于司法鉴定范围吗

1、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2、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