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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二胎新政策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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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二胎新政策的相关规定,自相关的二胎政策出台后登记结婚的夫妻将不再享受晚婚的待遇。新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对于人口调控的相关法律、法规,给很多家庭带来了新的希望,弥补了计划生育后很多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情况。

宁夏二胎新政策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宁夏二胎新政策的相关规定

1月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正案正式颁布。《条例》明确了我区生育和再生育政策、完善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增加了产假和护理假、延续了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强化了计划生育监督措施。25日,自治区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按照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2017年1月1日以后登记结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

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可以按照《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待遇。即: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15天,晚育增加产假14天。

2017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公民,不再享受晚育假待遇。

按照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的规定,2017年1月1日以后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待遇。有关延长生育假具体规定,见新修改的《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即增加产假60天。

2017年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自治区户籍公民,自治区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自治区户籍公民,在国家出台具体指导意见前,可以在2017年6月30日前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已经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或特别扶助的,按有关规定继续给予相应的奖励扶助;已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将来符合条件的,继续纳入相应的奖励扶助制度。

2017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孩子的夫妻,不再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将来也不再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17年以后又生育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享受的奖励不再退还。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重点在南部山区八县。

综上所述,宁夏二胎新政策的相关规定表明,新结婚的夫妻不再享受晚婚的相关待遇。二胎政策出台后符合规定的夫妻在生二胎后会有相关的奖励和扶持制度,符合二胎政策的家庭应该积极响应国家的二胎政策,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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