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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转户口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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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转户口新政策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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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转户口新政策具体是怎样的呢?

 前置条件
  在我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82平方米/人)水平。购买二手房的原房主迁出后方能办理新房主户口迁入。
  申请材料
  购买商品或二手住房入户:
  1、由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有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由入户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5、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迁入地址不详的提供);
  6、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按揭购房提供
  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购买二手房的提供)。
以上就是成都转户口新政策的相关解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