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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减少可以要求退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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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多数人买房其实都是通过向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的,此时自己支付了首付款之后,剩余的房款一般都是向银行申请按揭的,但有的时候可能申请人的信用有问题,导致最终批下来的贷款减少。那在这种银行贷款减少的情况下可以要求退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银行贷款减少可以要求退房吗

一、银行贷款减少可以要求退房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标的额相对较大、与买卖双方有切身利害关系的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往往对合同内容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对自身合同义务的履行及风险有着较为充分的预见。因此,作为付款义务人的房屋买受人对合同订立后可能出现的各种履行障碍,应当有充分、合理的预见,并对可能出现的履行障碍有相应的解决方案。一般情况下,贷款成数的变化不会当然导致房屋买受人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房屋买受人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筹措资金履行付款义务。因此,当事人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不得以贷款成数变化等政策原因为由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但是,房屋买受人能举证证明贷款不足或不成,确实严重影响其履约能力,房屋买卖合同事实上已不可能继续履行,且该履行障碍并非房屋买受人的信用低等个人原因所致,房屋买受人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可以允许。

二、退房能否索要已交定金

能否退回定金,得看合同是否约定“贷不到款或不足,必须自筹资金补足。”如果有,购房人必须履约合同;如果没有,则因楼市新政引发的房贷变更属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也就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之规定处理,即:“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按揭购买房产的时候,并不是申请人实际需要贷款多少数额,银行方面就一定会批准放贷,现实中出现银行贷款减少的情况也是很多的,因此当事人要注意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若是因为自己征信原因导致贷款减少甚至不批贷款的话,此时可能就会对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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