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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质疑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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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质疑期限
律师解析:工程招标进行招标后,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截止时间前2日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中标是指招标人向经评选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之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