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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根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1)口头告知;(2)做出处罚决定的,填写《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3)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4)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执伐罚款决定的,同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当场交付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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