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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超载超限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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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国家规定,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主要是:2轴货运车辆:载货汽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18吨3轴货运车辆:
(1)中置轴挂车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27吨。
(2)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27吨。
(3)载货汽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25吨4轴货运车辆。
(1)中置轴挂车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36吨。
(2)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35吨。
(3)全挂汽车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36吨。
(4)载货汽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31吨5轴货运车辆:
(1)中置轴挂车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43吨。
(2)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43吨。
(3)全挂汽车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43吨6轴货运车辆:
(1)中置轴挂车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49吨。
(2)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46吨。
(3)全挂汽车列车总质量限制不得超过49吨。

大货车超载超限新规定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